全津學校新指南 販賣部“土”著公司經營
(吉隆坡6日訊)教育部發出新指南,規定全年營業額從1萬至10萬令吉的各源流全津學校販賣部,必須由土著公司經營。這是政府在約一個月前,發出“學校販賣部管理指南”時,列明的其中一項新條文。
馬華蕉賴區會服務中心主任吳心一今日在記者會上,揭露此事。
吳心一說,他兩週前接獲投訴,獲悉教育部發出這項對非土著不公平的新指南。
他說,經過向多間學校查詢,校方陸陸續續在約一個月前接獲教育部發出的這份新指南。
統一管理販賣部
馬華蕉賴區會服務中心主任吳心一說,新的指南概括各源流全津中小學,包括華小及國中,目的是要統一學校的販賣部管理。
“經過抽樣查詢,發現吉隆坡的華小及國中販賣部,大部分是由私人公司經營;而我翻閱那份指南,確實有列明這樣的條文,證明投訴者所言非虛。”
他指出,其同事曾撥電聯邦直轄區教育局詢問,惟每次都沒人回覆,直到第3次才有發言人講話,但對方卻耍太極,迴避回答。
“對方說,當局會胥視各別因素,但如果是土著公司,機會就比較高。”
吳心一指出,據悉,一些華小校方不滿及不能接受這項不公平的指南條文,同時也不知由非土著經營的現有販賣部,在更新執照時,會否面對困難。
他認為,學校的販賣部是屬小型生意,業者每月賺取2、3千令吉的收入,也只能糊口。
出席記者會者尚有馬青蕉賴區團公共服務與投訴局主任丘傑耀、蕉賴區會精工隊團長沈永平及特別任務局主任梁文彬。
家總:強力捍衛主權
華小董事部須覺醒
報導:莊思梅
馬來西亞華文小學家長會總會籌委會(家總)主席黃華生說,如果華小董事部覺醒,教育部規定全津學校販賣部,須由土著公司經營的事件,就不會發生。
他強調,如果華小董事部強力捍衛本身應有的販賣部管理權,根本不需要理會販賣部必須交由任何種族經營的公司負責。
“只要有關公司好,董事部自然會接受讓它經營販賣部。如董事部覺醒,成立一個監管機制捍衛及維護有關權力,這個問題根本不會存在,因為不會讓他人干預我們的內政。”
黃華生今日接受《中國報》詢問時指出,由于我國華小當年創辦的特殊狀況,因而華小董事部擁有學校管理權,而管理販賣部原本就是董事部的權力,此權力應歸還給董事部,因為這也是董事部的尊嚴。
他說,董事部應有的這些權力,在幾十年來已慢慢被削弱,轉落校長手中,例如食堂管理權也鬧過風波。
他說,據家總所了解,全國華小的販賣部,沒有幾間是由董事部主導,而是所謂的由校長根據教育部指令招標后,委任其他公司負責經營。
他提出一些案例說,每當有事發生時,校長總是維護書商,反而不是維護學生和家長的權益。
他呼吁華小三機構,必須捍維董事部這項權力,因先賢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創辦華小,不應讓其原有的權力,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逐漸被削弱。
他說,如果大家不管,教育部官員有法不依法,類似規定學校販賣部須由土著公司經營的事件,的確有可能發生。
登州土著有優先權
供應書給州內學校
吳心一說,登嘉樓州在聯邦政府基金撥款下,推行的“2007年登州卓越教育教材計劃”,土著書商須有優先權,獲得供應教材書籍給該州所有中小學。
他在記者會上說,他曾向馬來西亞文具書籍聯合總會及一些書商瞭解情況,獲悉他們已知此事,惟不知該如何處理。
他說,雖然有關事件發生在登嘉樓,但對非土著書商是項打擊,影響很大。
他說,據瞭解,登州社區管理助理主任莫哈末瑪末于今年5月3日,致給登州教育局局長的信函內容,說明4月17日會議結果,在該項計劃下,土著書商必須獲得優先權供應教材書籍給該州所有中小學。
“同時,隨信還附有16間指定的土著書商公司名字,只有這些書商及公司才可以供應書籍給學校,這對非土著書商不公平。”
另一方面,本報記者聯絡馬來西亞文具書籍聯合總會秘書鄭大明,針對登州事件和學校販賣部管理指南的問題時,他說,理事會已開會討論相關事件,惟需要研究及收集各屬會的意見和完整資料后,才發表談話。
韓春錦:不知情
“一切都不知情。”
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韓春錦、全國校長職工會會長彭忠良及馬華教育局主任李成材,皆對教育部規定全津學校的販賣部須由土著公司經營一事,表示不知情。
韓春錦今日為吉隆坡州立華小多媒體課室推介禮后受詢時說,他要先了解為何會有這樣的指示后,才發表意見。
他說,他也是從記者的提問中聽聞有這樣的事。
另一方面,也是州立華小校長的彭忠良指出,他沒有接獲吉隆坡華小有這樣的投訴。
此外,李成材受本報詢問時說,他沒有看過有關指示,因而不便評論。
他說,他必須在看過有關指示后才能夠評論。
他認為不應有這樣的規定。
歡迎學校和書商
向服務中心反映
吳心一促請面對問題的學校和書商,直接向馬華蕉賴區會服務中心反映,以便可收集更齊全資料。
他說,一旦收集完整資料后,他將整理成報告,提呈馬華高層。
他指出,今日召開記者會目的是要讓政府、校方及人民瞭解有關指南條文,對非土著公司經營者的不公之處,希望當局能加以關注。
“如果我們沒有反映事實,政府會以為大家接受這份指南。”
他披露,目前在吉隆坡共有42間華小,學校販賣部也並非由土著公司經營。
馬華蕉賴區會服務中心的電話是03-9133 2286。
5大不能接受理由
1.對華小和國中學校不公平。儘管指南條文列明,販賣部的全年營業額超過1萬至10萬令吉,須由土著公司經營,但若以每月1000至2000令吉的營業額計算,全年營業額必會超過1萬令吉,很多華小都會受影響。
2.首相阿都拉上任時,曾答應華社不會再推行微型指南。這主要是微型指南的條文不須在國會通過,部門可決定更改,然而政府卻這么做。
3.販賣部可能會被壟斷,造成文具書籍價格起價。
4.會造成非土著公司使用土著公司名字申請,而經營者則由非土著經營,出現“阿里巴巴經營系統”。
5.我國慶祝獨立50週年,卻出現對非土著有不公平的指南條文,有損國民團結。
須符合5條件
根據“學校販賣部管理指南”,販賣部的申請是公開給任何公司、學校合作社或教育部批准的當局,必須符合條件如下:
1.大馬公民
2.有向公司註冊局註冊
3.有向財政部註冊
4.擁有足夠的周轉資金
5.全年營業額超過1萬至10萬令吉,必須由土著公司經營